央视主持人张泽群发帖质问法官:《宪法》的精神究竟是什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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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一个年轻人掏鸟蛋,被判了十年,而私分两亿六千万的高管,则被判了五年,那个用铁链强行给人绑着生了八个孩子的人,则被判了六年,这差距也太大了吧?”于是质问:“法官阁下,您办一件案子,并非只做一件事情,每一件案子,都要树立价值导向。你要面对的不是一条一条的法律,而是一条一条的生命。对生命的漠视,无异于杀人诛心!”
闫啸天是一个刚上学的大学生,在暑假的时候回到家里避暑。在家里休息的时候,闫啸天的好朋友王亚军找上了门,两人一合计反正在家也没什么事,就去村子周围的河里面逮鱼,毕竟这是小时候经常干的事,长大以后很久没有干过了。
等到汇合之后,两人在逮鱼的过程中,看见树上有一个鸟窝,这瞬间勾起了他们小时候掏鸟窝的经历。两人这时候也顾不上逮鱼,爬到树上想要掏鸟窝,这一次掏鸟窝让他们收获颇丰。
鸟窝当中一共有12个小鸟,有白的,也有黑的。样子似乎和自己死前见到过的麻雀并不一样,两人也是比较好奇,随后就将这一群鸟带回了家里。带回家里之后,闫啸天对小鸟精心照顾,但是最后还是死了一个。这时候闫啸天将剩下的鸟拍到了网上,想知道更多照顾鸟儿的知识。
刚发到网上没多长时间,就突然间有一名网友主动联系上闫啸天,说是要买闫啸天手中的鸟。闫啸天刚开始并没有答应,因为这个鸟挺好看的,他还想自己养,再说卖也卖不了多少钱,但是没想到的是对方出手非常阔绰。
一开口直接就是800元,这个价格瞬间让闫啸天心动了,但是毕竟掏鸟窝不是闫啸天一个人干的。随后他也就把王亚军喊了过来,两人一合计就卖了。后来卖家还问闫啸天,有没有像这样的幼鸟他都高价回收。
闫啸天和王亚军脑海当中立马有了一个发财的想法,随后他们开始在树林和河边不断的寻找这种鸟类,在他们的仔细寻找之下,竟然又发现了一个,但是他们不知道的是他们这种行为已经犯法,因为他们抓到的这些幼鸟并不是普通的鸟,是国家保护动物,燕隼。
最后两人都被判了10年有期徒刑。
另一个案件是原剑南春集团董事长,其在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之便私分国有资产,涉案金额超过了2亿6,000万,最后被判4年有期徒刑,因犯行贿罪,两罪并罚判处5年有期徒刑,同时处以4亿元的罚款,而私分的国有资产应当归还给政府。
在第三个案件当中,董志民以5000元的价格从其他人的手中将小花梅的给买了过来,买过来之后由于小花梅一直想要逃跑,并且有一定的精神障碍,因此他长时间拿着铁链拴着小花梅,以防其逃跑。
时间长达18年之久,在这期间小花梅一共为董志民生了8个孩子,但是并没有换来董志民的善待,直到事件被曝光之后,小花梅才被解救出来,经过法院审理最后判决小花梅虐待罪成立,董志民被判处6年6个月有期徒刑。非法拘禁罪成立,判处三年有期徒刑,数罪并罚,最终决定判处9年有期徒刑,而参与案件的其他人都被判了8年到11年不等的刑罚,可以说此次判决并没有放过任何一个人贩子和参与者。
回顾上面的三个案件,许多人心中都有一个疑问:这三个案件判断公平吗?首先来看第一个案件,两个年轻人掏鸟窝,涉案金额最多也就不过几千元,被判了10年,第二个案件当中的董事长涉案金额超过了2.6亿,却只被判了5年。
另外有些案件判决的时候可能会考虑到社会影响力,那么第三个案件也就是网上热传的铁链女事件,虐待和囚禁时间长达18年。这个性质还不够恶劣吗?但是最后判的虐待罪,仅仅被判了6年6个月。
正是这三个案件判决结果的差异性,让许多人的内心对于公平正义产生了一定的疑惑。
其实回顾这三个案件参考的法条,以及适用的法律是完全不一样的,这才有了差异化,并不是法官完全不看事实结果。法官作为法条的执行者,他们并不能改变原本的法律。
作为一名普通人,在生活当中还是应当参考第一个案件,做事情的时候应当警惕一点,很多我们在小时候认为理所应当的事情,长大了之后很可能会触犯法律,知法和懂法是非常重要的。